今天首招网小编整理了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的专业简介 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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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是信息科学领域科学技术研究与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的教育体系。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下设的全部五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具有优良的教学及科研环境,基础条件好。拥有国家基础教学基地、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校级实验教学中心、校机器人创新基地、重庆大学罗克韦尔自动化实验室、西门子自动化实验室、物流工程实验室等一批优良的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基地。
学院下设三个系: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系、信息工程与自动化系、物流工程系,学院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学术梯队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稳定,获得博士学位和归国留学人员占有较大比例。学院教职工85人,其中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10人)、副教授25人。
学院现有两个本科专业:自动化专业和物流工程专业。
两个硕士研究生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和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自动化专业由原“自动控制”、“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仪表” 三个专业合并组成。1998年根据教育部新的专业目录,统一归并成宽口径的自动化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1000余人、除工程硕士外的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300余人。
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电学基础(包括电子技术、电路原理)、自动控制理论及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仪表、电气驱动与控制、信息获取与利用、计算机应用技术与网络技术等较宽广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基础。可从事自动化和相关领域的工程实践、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该专业培养体系与模式注重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培养,使学生成为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外语能力、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且精通于自动化领域的宽口径、复合型人才。
培养对象:本科、修业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原理、现代控制理论、电机与电力拖动基础、电力电子技术、计算机硬件技术基础、运动控制系统、过程控制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信号与系统分析、检测技术及自动化仪表、计算机仿真、计算机网络、系统辨识基础、自动化导论等。
就业情况:在培养学生专业素养的同时,注重学生创新、交流、组织等能力的锻炼。学生具有较强适应性与灵活性,在人才竞争中优势更加突出,学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从2003年至2006年,自动化专业学生就业率分别为95.2%、96.5%、97.3%、99.1%。
该学院为了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贫困学生,大力争取社会力量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在学校各类专项奖、助学金中涉及自动化专业的多达15项,其中包括西门子奖学金、罗克韦尔奖学金、华为奖学金、海云天科技奖学金、奇瑞东方之子奖学金、聂荣臻科技奖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路通校友奖学金等。
自动化专业学生能广泛适应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高科技产业等单位的需要,可从事理论研究、开发应用、生产管理、系统设计、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等工作。 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设置物流工程本科专业,于2008年正式开始招生。
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具备较宽广领域的现代工程科学和现代管理科学基本知识、系统掌握现代物流工程基础与专业技能的物流工程高级技术人才。其培养体系重视控制工程、机械工程、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与管理科学的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强调基础理论培养及实践技能的训练。培养的学生应具备三个层次的知识:电学基础、机械基础和信息技术基础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物流学、控制工程和系统工程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物流系统规划设计与评价、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系统设计和咨询服务、物流管理的先进技术与方法等现代物流专业知识与技能以及物流系统工程集成技术等。
培养对象:本科、修业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电子技术基础、现代物流学、运筹学、系统工程、自动控制原理、检测技术与信号处理、物流工程、物流系统规划设计、物流系统建模与仿真、现代物流技术与装备、自动化仓储设计与管理、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数据采集与监控、智能识别技术、决策支持系统、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与运输规划。
就业情况:通过政产学研合作模式共建需求导向型物流工程专业,实现学生毕业与就业的零距离对接。学生毕业后能在专业物流企业、跨国公司、大型工商企业等各级物流部门、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物流系统规划设计、现代物流工程装备应用开发、物流系统集成与管理、物流工程决策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重庆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重庆大学,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设有研究生院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共有A、B、C、虎溪四个校区,A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B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C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131号,虎溪校区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
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重庆大学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本科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九条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类别和计划
第十条 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考改革省份的综合改革)、强基计划、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体育教育、香港免试生、港澳台联招、台湾免试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十一条 学校除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民族班等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外,其他均按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的分流方案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进入专业所在的大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可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数点部分,下同)为依据。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第一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也相同者,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安排;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非第一批投档(或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其中:
1.上海、北京、天津、海南考生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2.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调剂时,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三)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等级要求为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四)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重庆大学专业选科要求符合,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学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软件工程、
会计学(ACCA方向)、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条
建筑学、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专业,以及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第五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费采取预收制,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文理科各专业(类)4500-6875元/年之间,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统一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确定后,再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其中: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人工智能专业实行按年收费,1、2年级为5625元/年,3、4年级15000元/年;
会计学(ACCA方向)除缴纳学费外,还需缴纳ACCA培训费(12000元左右/年)以及教材、考试等费用(随汇率会有波动),入学后单独缴纳;设计学类、
绘画专业11500元/年;舞蹈表演专业13225元/年;音乐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5000元/年;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五年平均53000元/年,第五年在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学习期间,按辛辛那提大学标准缴纳学费。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学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
第七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3-65103501,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在阳光高考平台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主页:
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cqdx19291012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CQU_Admission1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重庆大学专业排名一览表
重庆大学专业排名如下:
重庆大学一共有103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有103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包含: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土木类大类招生)、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类大类招生)等专业。
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有7个学部、35个学院、7所附属医院,开办本科专业99个。
首招网
截至2023年6月,学校有教职工5300余人,专任教师3200余人,其中包括8位院士在内的国家级人才250余人次,博士生导师1100余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100余人。
国家级教学团队:机械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2007)、电工电子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2008)、建筑技术系列课程教学团队(2008)、大学英语系列课程教学团队(2009)、工程管理专业平台系列课程教学团队(2009)、电子技术系列课程教学团队(2010)。
截至2023年6月,学校有博士后流动站2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1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5个;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3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9个(含培育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3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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