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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项目学校”、“河南省职业学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示范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级。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学院被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学院连续四届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20年2月河南省政府网站公示我院为“河南省文明校园”。
学院创办于1950年,办学条件完善,师资力量雄厚,现拥有高、中级职称教师220余名,10余名教师被评为河南省和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978篇,主参编教材和出版专著463部,主持厅级以上课题493项,主持和参与国家专利87项,荣获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339项。有外籍专家、教师常年在我院工作、执教。
学院现设有粮食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财务会计系、工商管理系、贸易经济系、艺术设计系、应用外语系、基础部8系1部。学院有两个校区,龙湖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76号,西邻107国道,北依郑州西南绕城高速,距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十八里河站不足2000米,距郑州西南绕城高速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桥的轩辕故里站不足3500米。郑州地铁2号线从学院龙湖校区西侧通过。优胜校区位于郑州市优胜北路4号。学院占地面积近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怡人,是读书成才的理想摇篮,学院根据办学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校区。
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一)按照各省教育厅(教委)、省级招办的要求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在总计划的范围内,录取时分专业计划根据录取具体情况可做相应调整。
(三)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商务英语6个专业在河南兼招对口升学考生。
(四)各招生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学院2020年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预收教材费: 500 元/生/年(代收费用,多退少补),住宿费600元/生/年。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学制等详见<<附表>>,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二、招生对象
2020年我院面向河南省和山东省、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凡参加以上省(区)普通高考的考生和河南省参加对口升学的考生,均可按国家和各省(区)招考规定报考我院。
三、报考办法
我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属国家招生计划内统招,请欲报考我院的考生严格按照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及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在高职高专志愿中首先填报“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3936 ,在豫招生代码:6289)及专业报考我院。
四、录取办法
(一)我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区)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依据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二)高职高专批和对口专科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提前批艺术专科须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省(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以上,按文化成绩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先后顺序,逐次比对,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分科成绩均相同,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择优录取。
(四)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五)录取结果及录取信息公布渠道为学院官网,网址:
五、毕业和就业
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资格的,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院可为毕业生推荐2-3个就业岗位。
六、 资助政策
(一)学院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
到时实行学费缓交,直接入学;
(二)入学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学院按国
家规定办理学费减免;
(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 (受助学生人均3300元);
(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规定提供适当勤工助学岗位,
每个岗位补贴每月最高480元;
(五)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
年最高不超过学费、住宿费之和,在校期间免除贷款利息;
(六)对应征入伍学生,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补偿的国
家资助政策;
(七)对退役士兵执行国家关于退役后教育免学费资助。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邮政编码。
1. 龙湖校区:451191。
2. 优胜校区:450000。
(二)招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371)60987001 60987002 60987005 。
(三)申诉电话:(0371)60987003 。
(四)招生网址:
。
八、到校路线
(一)龙湖校区。
1. 龙湖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76号。
2.乘坐郑州地铁2号线到沙窝李站A1口出站,向东200米路北即到。
3.自驾车使用“百度地图”手机APP导航至“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龙湖校区”即可。
(二)优胜校区。
1. 优胜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北路4号。
2. 乘坐郑州地铁5号线到郑州人民医院站C口出站换乘83路或23路车向西至黄河路黄河北街站下车,沿黄河南街向南700米至优胜北路右转路北即到。
3.自驾车使用“百度地图”手机APP导航至“郑州优胜北路4号”即可。
附表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汇总表
序号
系部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费(元/生/年)
招生计划
01
粮食工程
食品加工技术
4200
131
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200
131
03
食品营养与检测
4200
131
04
粮食工程技术
4200
131
05
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
4200
131
06
机电工程
数控技术
4200
131
07
机电一体化技术
4200
131
08
工业机器人技术
4200
131
0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200
131
1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200
131
11
汽车营销与服务
4200
131
12
汽车营销与服务
二手车鉴定与评估
4200
115
13
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200
131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JAVA工程师方向
4200
131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4200
131
16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4200
131
17
财务会计
投资与理财
3700
131
18
财务管理
3700
131
19
会计
注册会计师方向
3700
131
20
会计
电算化方向
3700
131
21
会计
管理会计方向
3700
115
22
审计
3700
131
23
工商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700
130
24
工商企业管理
3700
130
25
旅游管理
3700
115
26
酒店管理
3700
130
27
人力资源管理
3700
130
28
贸易经济
报关与国际货运
3700
125
29
市场营销
3700
140
30
电子商务
3700
140
31
网络营销
3700
140
32
跨境电子商务
3700
125
33
物流管理
3700
140
34
艺术设计
建筑室内设计
4200
140
35
动漫制作技术
4200
140
36
广告设计与制作
6000
115
37
应用外语
商务英语
3700
175
38
应用英语
3700
135
合计
5000
备注
1.住宿费:600元/生/年,预收教材费:500元/生/年(代收费用,多退少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2.在总计划的范围内,录取时分专业计划根据录取具体情况可做相应调整。3.学制:3年。4. 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商务英语6个专业在河南兼招对口升学考生。
洛阳的学生去天津上高中一般都去那所学校?
你说的是到天津借读吧?你从哪了解的?你没有天津户口就是在天津上到高三也要回到原籍参加高考
内 容 概 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建立科学严谨、简便高效的学籍管理体系, 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试行)》, 本方案从2009级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
内 容 全 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中〔2009〕10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局,企业办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建立科学严谨、简便高效的学籍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方案从2009级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
附件:《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普通高中课程实验,建立科学严谨、简便高效的学籍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 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市、区、校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入学与学籍
第四条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必须按市教委出台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通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后办理入学。未参加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第五条 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凡因故需延缓入学的,需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延缓入学时间原则在15日以内),并提交有关证明,由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若到期后仍不能办理注册入学手续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由学校报送区县教育局备案。
未经批准超过两个月内不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由学校报送区县教育局备案。
第六条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在规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后,即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同时取得由市教委统一编排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学籍号由“级号”两位、“区号”两位、“校号”两位、“学生号”三位,共计九位数字组成。
第七条 新生注册入学后,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学籍:
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
已经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或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
往年参加升学考试被录取但未报到的;
其他违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的。
第八条 市教委将于开学后30日内发放高中一年级新生学籍底册,区县教育局在接到学籍底册后30日内将高中一年级的学籍复核情况报送市教委。
第九条 招收外籍留学生或港、澳、台学生的学校在开学15日内,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备案;招收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在开学15内日,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语言民族处备案。
第二章 转学
第十条 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在本区范围内不办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的必须经市教委批准。高一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高三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一条 本市范围内办理转学的流程为:由接收学校负责开具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变更登记表”一式五份,并填写好相关内容盖章确认,再依次由学籍校和学籍校所属区县教育局盖章同意后,送至转入校所属区县教育局审批,由转入校所属区县教育局负责报市教委审批。经市教委批准后的转学学生将重新编发新学籍号,原学籍号废止。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
第十二条 本市转往外省市的普通高中学生,办理流程为:由学籍校开具转学证明,并向所属区县教育局申报,所属区县教育局负责报市教委审批。经批准后将由市教委开具统一格式的学籍证明,同时取消其学籍,原学籍号废止。
第十三条 外省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入本市的办理流程为: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转学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的普通高中学校联系转学,有接收能力的高中学校对其相关转学材料审查合格后,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区县教育局审查,经区县教育局审查合格统一报送市教委备案。
针对不同类型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入,其办理时间及学生家长需提供的转学材料分别为:
(一)天津市常住户口学生转入:办理时间应截止到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所需材料:户口复印件一式两份(市教委一份,区县一份);原外省学籍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信一份;原学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信一份(学籍管理已下放到地市级的省份,可以由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明信。)
(二)天津市蓝印户口学生转入:办理时间、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按《关于蓝印户口学生转入我市建立高中学籍的说明》执行。
(三)博士后进站子女转入:按照天津市政府关于博士后进站子女转学的有关规定执行。办理时间与本市常住户口转入相同。所需材料在本市常住户口转入所需材料的基础上增加暂住证复印件一份。
第十四条 外省转入学生应是同年级转入。转入学生必须在转入学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接收学校必须确保班容量允许的前提下方可接收外省学生转入。
第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艺体类高中学校的学生、普通高中艺体班学生不得转入到普通高中学校。
第十六条 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自愿转入到中职类学校的,转出校要报送到区县教育局备案,由各区县统一上报市教委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
第三章 借读
第十八条 借读是指取得某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在学籍校保留学籍的前提下,到其他学校就读。借读生离开借读学校时,由借读学校发给借读证明,注明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
本市在籍学生不允许在本市其他学校借读。
第十九条 在本市有居住条件的外省市户口的普通高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本市借读:
(一)父母双方因公出国工作半年以上,有派出所证明信,学生需要由住在本市的亲属监护的;
(二)父母双方工作流动性较大,有工作单位证明,学生需要由住在本市的亲属监护的;
(三)有本市居住地公安机关暂住证明的外省市学生。
第二十条 申请在本市借读的普通高中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或暂住证明或派出所证明。
(二)学生学籍所在省级(学籍已下放到地市级的,需提供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三)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在外省借读的证明。
学生家长持上述材料联系本市高中借读,经学校同意接收后负责将相关材料报区县教育局审批,并报送市教委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到外省市借读的,经学籍校和外省接收校双方同意后,可在学籍校提出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在外省市借读超过一学年,应到学籍校续办借读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借读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学籍。在外省市借读的学生最迟于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末返回学籍校,并持有外省借读学校开具的学习成绩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出国、休学、复学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因病每学期累计休假超过30天仍不能到校坚持正常学习者,可以申请休学。申请休学者,由家长提出书面休学申请,持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假条、诊断证明以及病历、处方等相关材料,由学校核准后报送区县教育局,经市教委审查备案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 患有传染病或有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可责令其休学,并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内凭区县级医疗机构的证明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最长两年。除学生本人身体以外的其他原因,一般不准休学。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应持学校的休学证明和区县级医疗机构康复证明以及家长的书面复学申请,向学校提出复学,由学校核准报送区县教育局,经市教委审查备案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二十六条 办理出国的学生应将护照复印件和家长申请上交学校,经区县教育局报送市教委备案。
第二十七条 已出国的学生两年之内可以返还,家长将恢复学籍申请上交学校,经区县教育局报送市教委备案后,方可恢复学籍。未经备案的学生不得恢复学籍。
第二十八条 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再办理休、复学手续。
第五章 退学
第二十九条 普通高中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需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报区县教育局批准办理退学手续。退学学生由市教委注销其学籍,原学籍号废止。
第三十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报请区县教育局批准后,按自动退学处理,并由学校除名,同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一)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八周或累计旷课十周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
(二)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续办休学手续的;
(三)在外省市借读超过一学年,未续办借读手续的。
第六章 学业成绩考核与评价
第三十一条 普通高中学生应参加学校课程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并将学业修习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第三十二条 本市转学在原校修习的学分,经转入学校审查核实后,予以认定。外省市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按津教委中[2008]29号《关于做好由外省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三十三条 评价要体现对学生全面素质进行发展性评价的导向和要求,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对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需由市教委负责在适当时期予以发布。
第三十四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的考核评价,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升级、留级和跳级
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中学生获得本学年规定学分,方可升级。
第三十六条 普通高中原则上不留级。确因无法跟班学习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经学校及区县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委批准方可留级。比例不得超过2%。
第三十七条 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已提前达到上一年级学力程度,如本人自愿,家长同意,经学校批准可予跳级学习,并报市教委备案。
第八章 毕业
第三十八条 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达到以下要求的,准予毕业。
普通高中学生须在每学年、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选修学分达28分以上,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不低于144学分,并在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均达到D级以上(不含D级)。
第三十九条 达到毕业标准的普通高中学生由市教委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条 普通高中学生中途退学的,为肄业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由全市统一印制)。
第四十一条 学习期满未达到毕业标准者,由学校发给其结业证书(全市统一印制)。不得留级重读。
第四十二条 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损坏不予换发。需要学历证明时,本人可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原始档案后报区县教育局核准,再由区县教育局报市教委开具学历证明信。
第九章 奖惩与处分
第四十三条 为鼓励普通高中学生进步,对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要给予鼓励。
第四十四条 根据普通高中学生所犯错误的情节和其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对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的,要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在校生依法被劳教、少管、判刑的,可予以开除学籍。对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除需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外,还需上报所属区县教育局备案,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上报市教委注消学籍。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必须处分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处分适当。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要将处分结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校或学校所属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十六条 对受处分的学生经过帮助教育确有悔改的,经学校校务会研究,校长批准后可给予撤消处分。(开除学籍者除外)
第十章 健全管理机制
第四十七条 各区县教育局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在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作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批评和处分。
第四十八条 学生学籍档案材料必须按时填写。学生学籍档案册要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且每学期期末将学籍档案材料整理一次。有关学生学籍变动证明材料,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阅。新生花名册、毕业生花名册等材料需认真装订成册,永久保存。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执行之日起,1997年1月印发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津教中字[1997]2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市教委中学处负责解释。
要在天津买房需要一次性付款,市区大概80万/套,郊县60万/套,要办要快,不然到孩子上高二在办就晚了。
纺织专业的高职 哪是最有名的 刚高考考得不好
首招网(https://www.szcphl.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纺织专业的高职 哪是最有名的 刚高考考得不好的相关内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国立中央技艺专科学校”,创立于 1939年,目前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纺织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现校址在成都市犀浦。
中文名: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简称: 成都纺专
校训: 德修于正、学究于行
创办时间: 1939年
类别: 公立大学
所属地区: 中国四川成都
学校地处四川省省会成都市,占地 690 余亩。东(老)校区地处成都市高新区三瓦窑,坐落在锦江河畔,北距二环路 1.5 公 里,距四川大学 3公里,占地70余亩。学校西(新)校区地处成都市高新西区犀浦镇,西距外环高速路1公里,与西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新校区、成都中医药大学新校区等为邻,占地620余亩。学校新老校区均有市内公交车运行,交通便利,信息畅通,社区环境优良。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专业结构合理,社会适应性强,师资力量雄厚,管理严格,校风优良。 学校创立于 1939年,原名为“国立中央技艺专科学校”,迄今已有六十六年的历史。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坚持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形成了以服装、纺织、染化为龙头,以机械、电气、电子信息为骨干,艺术、经贸、管理和商贸英语等专业并举的专业格局,使学校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社会适应性强的应用型多科性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服务纺织、服务社会,服务学生、服务人民”的办学理念,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适时调整专业结构,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形成了以纺织、服装、染化为龙头,以机械、电气、电子信息、建筑为骨干,艺术、经贸、管理和外语并举的专业格局;形成了“敬业奉献、民主和谐、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德修于正、学究于行”的校训和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 学校有服装与工艺美术系、纺织与材料科学系、染化与环境工程系、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与自动化系、经贸与外语系、人文社科与基础教学部等七个教学系部和图书馆、电教中心、实习工厂等教学、教辅部门。
[编辑本段]师资力量
学校长期的办学实践,造就了一支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工程实践能力较强的师学校教学楼资队伍,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造”的优良校风。学校2009年在校生9093人,教职工810人。教职工中有教师458名,教师中有教授 15名,其中美籍华人教授1名,副教授124名,讲师221名,博士7名,在读博士9名,硕士148名,在读硕士78名。教师中有国务院津贴获得者2名,全国优秀教师2名,省级教学名师 2名,省级师德标兵2名。学校还特聘外籍教授7名、国内专家、教授21名为学校客座教授。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成员、中科院院士刘盛纲教授担任了我校客座教授、科学委员会名誉主任、太赫兹纺织研究中心科学顾问。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6人,原纺织部先进工作者2人,20%以上的教师曾获省(部)市级以上的表彰。
[编辑本段]教学和学生管理
学校长期坚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治学严谨,管理严格,形成了一系列适应学校运动场新形势要求的、行之有效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制度,保证了良好的教学质量,达到了较高的办学水平。近年来,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国内部分高工专金工实习评估中,名列四川省第一的好成绩;在历年的全省英语等级考试、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学生通过率均名列省上前茅;《高职高专大学英语教学与应用能力培养》课题获全国首届高专英语教学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获国家二等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电子设计竞赛中,学校参赛队获多个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学校培养的服装专业大三学生曾白子,在“益鑫泰”第五届中国服装设计最高奖评审中荣获唯一的一等奖;电子商务专业学生何欣在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中夺取国家级银奖;学校曾获中宣部、团中央、教育部授予的“全国高校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称号;获成都市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先进集体”称号; 2000年学校被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成都市文明标兵”。
教学设施
学校基础设施优良,为全体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校东(老)、西(新)校区共有 1868.23万平方米教学、生活用房,共有三幢教学大楼、两幢实验大楼、一幢图书大楼、十四幢学生宿舍、一幢实训楼、一个学生活动中心,有比较完备的运动设施和运动场地及其它教学生活设施,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完全满足全校学生在校内学习的需要。学校新、老校都建有校园网,共有12个微机室,1200多台教学用计算机机;五个功能先进的语音室和校区内无线音频发射系统,为学生学习外语提供良好的硬件支持;27个装备先进的实验室,能开出全部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实验课及必要的专业课实验;服装CAD室和虚拟仪器实验室、 染整实验室、纺织实验室、服装专用设备室等装备先进的实验室,为帮助学生掌握科技前沿的最新知识提供了必要的硬件支持。99年在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基础实验室评估中,学校7个参评实验室均评估合格,其中化学实验室获得优秀。学校图书大楼功能齐全、藏书丰富、借阅方便,并设有电子阅览室。学校办有面向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供师生发表科研、教学论文。学校实习工厂拥有机械加工、电气控制、纺织、针织服装生产等各种设备,为师生实习和开展“产、学、研”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西校区(新校区)7幢宿舍有6幢全部为四人间寝室,室内装有全国直拨电话,并可安置四台计算机。学生食堂按标准化要求修建,经营管理追求以人为本,始终把学生的需要放在首位,尽力满足师生的要求。学生活动中心可供周末娱乐和平时开展室内文体活动使用。学校无校外分校或校外办学点,全体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新生全部入住西(新)校区。新校区12万平方米的教学、学生生活用房中,教学大楼、实验大楼、综合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等全部为近年新建,校园大部分园区是原“成都世界乐园”的园区,具备了既有功能比较完备的教学生活设施,又有湖光潋滟、林木茂盛、曲径通幽的园林特色,环境更加优美怡人。
基础设施
学生学习、生活环境优良。学校有17万平方米教学、生活用房,其中10万多平方米的教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学生生活用房全部为近两年内新建。实验大楼、教学大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浴室、学生运动场全部按现代化标准设计修建。学校共三幢教学大楼、两幢实验大楼、一座图书大楼、14幢学生宿舍、一幢实训楼、两个运动场、两个学生活动中心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完全满足全体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需要。学校建有校园网,23个微机室1100多台微机对学生开放,并能快捷地进入国际互联网。功能先进的语音室和校区内无线语音系统,为学生学习外语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支持;27个装备先进的实验室,能开出全部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实验课及必要的专业课实验。服装CAD室和虚拟仪器实验室等装备先进的实验室,为帮助学生掌握科技前沿的最新知识提供了必要的硬件支持。学校图书大楼功能齐全、藏书丰富、借阅方便,并设有电子阅览室,极大地扩大了图书资料信息量。实习工厂拥有机械加工、电气操作、纺织、针织生产等各种设备,为师生实习和开展“产、学、研”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装有中国直拨电话,并可安置四台微机。学生食堂按标准化要求修建,经营管理追求卓越,微笑服务,以人为本,始终把学生的需要放在首位,尽力满足师生的要求。学生活动中心可供周末娱乐和平时开展室内文体活动使用。学校无校外分校或校外办学点,全体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新生全部入住新校区。2004年,原成都“世界乐园”纳入了学校范围,从而使校园环境更加优美。
学校发展
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支持有力,学校国际交流不断扩大。 多年来政府及社会各界给予学校大力支持,政府先后拨款上千万元,社会各界投资上亿元,投入学校新校区基本建设。 2001年学校被中国和意大利政府选定为中、意政府合作职业培训项目的执行学校。从2004年至2007年,学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校获得意大利政府赠款100万欧元、长期低息贷款220万欧元,用以购买教学设备和进行师资培训及贫困学生助学金的资助,目前项目已在按计划执行。近年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电气技术专业、服装专业、染整专业先后被确定为全国高等工程专科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1年学校纺织专业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003年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被列为首批进行IT类高职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近年已有50余名教师和管理干部被送往意大利、日本、瑞士等高等学府学习交流;学校与日本桐生工业高等学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常年开展师生互换交流学习活动。
学生培养
毕业生就业渠道畅通,学校毕业生连续十多年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 90%以上。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时调整专业结构,突出学生社会适应性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从而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从业、创业能力。与此同时,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设有招生就业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就业工作。学校长期以来坚持打破行业和地区界限,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毕业生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去工作。毕业学生已遍布四川、重庆、广东、深圳、珠海、厦门、福建、江苏、浙江、河南、河北、辽宁、新疆等全国各地。行业和单位涉及轻纺、电子、机械、贸易、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装饰、金融、旅游、广告、建筑、军队和政府机关等。众多毕业学生已成为行业、单位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学校连续 10多年保持了一次性就业在90%以上,2005年更达到了97.67%,多年保持的高就业率,已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四川日报》、《中国纺织报》、《四川经济日报》、《教育导报》、《成都晚报》、《华西都市报》等新闻媒介,均先后报道了学校在教学和毕业生就业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学校多次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对外交流
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支持有力,学校国际交流不断扩大。多年来政府及社会各界给予学教学实验设备校大力支持,政府先后拨款上千万元,学校多方筹资两亿多元,投入新校区基本建设。2001年学校被选定为中、意政府合作职业培训项目的执行学校,获得意大利政府予以的320万欧元的教学设备、师资培训和贫困学生助学金的资助。近年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电气技术专业、服装专业、染整专业先后确定为中国高等工程专科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纺织专业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3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被列为首批进行IT类高职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数十名教师出国学习、培训、讲学。学校与日本桐生工业高等学校和意大利相关技术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师生互换交流学习活动,具备一定条件的师生可出国交所获荣誉
2006年学校党委被中共四川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7年学校被省委细纱机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授予“四川高校领导班子开展‘四好’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08年学校获“四川省教育系统第二批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学校被中共四川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列为四川省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单位。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校进一步明确了办学定位,确立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开始了以“打造西部特色高专、争创职教一流水平”为奋斗目标的新征程。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王允昌 党委书记王允昌,男,汉族,1952年10月生,四川成都市人,中共党员,1969年12月参加工作,南充师范学院政治系毕业,大学文化,哲学学士,教授。1996年被评为成都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干部;1999年被评为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校长:尹析明 校长尹析明,男,汉族,中共党员,副教授, 1960年10月 17 日出生,四川成都人, 1977 年参加工作,南充师范学院物理系专业毕业,大学文化,理学学士。 2000 年7月获“中国纺织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6 年,获四川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个人。
录取规则
1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不限。 2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加试科目:普通类商务英语专业、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进行口语加试;普通类其他专业无任何加试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5 、分数级差: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6 、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专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和考试成绩相结合方式进行安排。 7 、加分政策: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优先录取。 8 、艺体文化专业成绩排序原则:专业分、文化分上线后 , 按文化分排序。
[编辑本段]专业介绍
类别 专业 学制 学费
生物技术类 生物技术及应用
化工技术类 工业分析与检验
建筑设计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建筑设备类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工程管理类 工程造价
市政工程类 给排水工程技术
房地产类 物业管理
机械设计制造类 模具设计与制造
数控技术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自动化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汽车类 汽车电子技术
计算机类 软件技术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网络系统管理
轻化工类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纺织服装类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
现代纺织技术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财务会计类 会计
经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类 电子商务
工商管理类 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
语言文化类 文秘
商务英语
旅游英语
法律实务类 法律文秘
服美系
服美系组建于1998年(1995年开设服装专业,1997年成立服装系),是中国西南地区普通高校中最早从事服装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学部门,是成都市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是四川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服美系教师主要由工程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人员组成,具有较强的实践、实际经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验和能力。现有专、兼职教学人员共计55名;其中专职教师40名,专业辅导员教师队伍7人,及由社会知名专家、教授、学者、实业家组成的兼职教师8人。中级以上职称教师人数达60%(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硕士学历的教师达55%(含在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 近五年来,服美系教师在各类期刊杂志发表专业论文69篇;2004年服装专业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至今已有四门课程被评为校级和省级的精品课程。 目前,开设有服装设计与制作、服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含平面广告设计、数字媒体广告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含陈列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家具设计方向)、旅游产品设计(民族服饰设计方向)、工业产品造型设计(玩具设计方向)等社会亟缺的专业;其中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是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的首批精品专业,也是第四批国家重点“产、学、研”教改试点专业;并形成了本科、专科的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结合、多层次办学的格局。现有价值200多万元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室)12个,稳定的校外相关专业实习基地15个。 服美系现有各类在校生1680多人。1998年来,学生先后参加中国性、四川省各类比赛共获奖30多项;其中曾白子同学于2004年荣获“益鑫泰”杯中国服装设计大赛金奖。
纺织系
纺织工程与材料科学系组建于 2000 年,其中纺织工程专业是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最早设立的传统专业,至今已有 63 年历史,历经大专--- 中专 --- 大专、中专同校 ---- 大专、本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科并存等发展过程。纺织工程与材料科学系的前身为纺织系,是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原有的棉纺、棉织、针织、纺材教研组的基础上于 1988 年成立。 2000 年为适应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纺织系更名为纺织工程与材料科学系。 纺织工程与材料科学系现任系主任是梁平副教授 ( 校学术骨干 ) ,系党总支书记是张并劬高级讲师,系副主任是李建南副教授 ( 校师德标兵 ) 。 纺织工程与材料科学系现有三个专业教研室,四个实验室,一个实习车间及若干校外实习基地。前年启动的中意职业合作培训项目纺织系有 33 万美圆的设备专用费,拟建纺织产品检测中心,纺织品设计中心,纺织生产实验室。纺织系现有普通学历本科、专科各专业教学班 40 个,在校学生 1557 人,成人教学班 3 个,在读学生约 100 人, 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 90 %以上 。纺织系现有专兼职专业教师 31 人,其中教授 1 人,副教授等高级职称 13 人,讲师等中级职称 12 人,助教 5 人,其中研究生 7 人,在读研究生 11 人。 纺织工程与材料科学系专业教师主要毕业于东华大学(中国纺织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纺织工学院)、西北科技大学(西北纺织工学院)、武汉纺织工学院等国内重点纺织院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教师们通过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工作、学术交流活动、社会实践、专业进修、文化生活学历提升等形式多样途径来提高学术水平和工程实践能力。纺织系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综合素质,爱岗敬业,不断跟踪前沿学科,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教学质量,追求教学效果。面向纺织业,服务全社会,几十年来为四川省和西南地区及沿海地区的纺织企事业单位培养了成千上万的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与此同时,还常年为纺织企业开设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和函授本科班、函授专科班和函授中专班。
染化系
染化系的前身是国立乐山技艺专科学校染织科,至今已有60年的悠久历史。先后历经专科、中专、停办、恢复专科的曲折过程,现已发展成为具有染整工程、高分子材料、环境工程三大主干专业,涵盖11个专业方向(染整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化纤生产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服装整理技术、法律文秘、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拥有6个教研室、1个办公室、8个实验室、1个计算机房,现有1000多名在校学生。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60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染化系(科、组)为国家培养了数千计的大、中专毕业生,成为西南地区印染、化纤等专业人才的摇篮。一届届莘莘学子奔赴祖国四面八方,新老学友遍布祖国大江南北,成为国家各型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骨干力量,有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为发展、建设祖国的纺织工业和其它各行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染化系现有教师40人。主要由专兼职教师和实验教师队伍构成。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12名,讲师15名,研究生及在职研究生共12名。是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队伍。近年来,除教学外,还承担大量的科研、对外技术咨询等任务。先后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三项,省教委科技进步三等奖二项,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出版教材多部;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各类科技论文多篇,并成为教育部试点专业承担单位;参与国际交流,多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并与日本有关学校建立友好合作交流关系,与意大利政府达成合作项目,获得设备捐赠,为学科发展奠定了基础。
机械系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机械系现有教师 32 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 3人、讲师 14 人、助教 7 人,工程师 1 人,硕士生 4 人。开设有《机电一体化》、《建筑装饰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纺织机与制造》、《数控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本科)》等五个专业。 建有力学实验室、金工实验室、测试实验室、数控实验室、建筑装饰材料实验室、电梯实验室、PLC实验室、电机控制实验室、画室、计算机室。设立于机械系的国家职业鉴定所能进行多工种、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并可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机械系在第二汽车制造厂、132 厂、宁江机床厂、中国新长城电梯有限公司(中美合资)、郑州纺织机械厂、咸阳纺织机械厂、长征机床厂等建立了实习基地。机械系已与有关工厂、公司签定产学研协议,届时可联合办学,共同培养该专业学生。
经外系
经贸与外语系是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一个师资力量强,管理严格,系风优良的系部。下设:外贸教研室、会计教研室、旅游教研室、专业英语教研室、公共英语教研室、综合实验室、英语语音实验室。共开设本、专科专业10个,还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 近几年由于经外系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在学校年度考核中,系行政和党总支连续多年被评为“双优”部门。系党总支被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授予“共产党员实践‘三个代表’示范党组织”,被中共四川省教育工委命名为“四川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本系现有教师60余人,由专兼职教师队伍和实验室教师构成,其中教授2人(特聘)、副教授10人、讲师1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4人,是一只结构合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队伍。有5人先后被评为四川省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省优秀教学管理干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工作者。近年来,本系承担了省级重点建设课程2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3项,参与四川纺织工业发展战略研究等多项攻关课题,开展双教科研课题5项。英语教学于2001年8月荣获国家教育部高专英语教学优秀集体三等奖,在历年的四川省英语等级考试中,通过经外系英语教师的共同努力,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通过率在四川省名列前茅。经外系教师主编高校协作教材5部,参编教材8部,已在中国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近几年经外系学生在中国、省、市级各类竞赛评选活动中共获奖项30多项,充分展示了经外系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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