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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外籍人员高考 重庆文理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draw/thumb/61835/4f06b16641dc3792e966aed878dc43fb.png)
重庆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重庆大学,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设有研究生院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共有A、B、C、虎溪四个校区,A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B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C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131号,虎溪校区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
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重庆大学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本科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九条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类别和计划
第十条 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考改革省份的综合改革)、强基计划、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体育教育、香港免试生、港澳台联招、台湾免试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十一条 学校除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民族班等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外,其他均按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的分流方案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进入专业所在的大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可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数点部分,下同)为依据。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第一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也相同者,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安排;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非第一批投档(或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其中:
1.上海、北京、天津、海南考生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2.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调剂时,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三)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等级要求为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四)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重庆大学专业选科要求符合,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学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软件工程、
会计学(ACCA方向)、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条
建筑学、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专业,以及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第五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费采取预收制,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文理科各专业(类)4500-6875元/年之间,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统一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确定后,再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其中: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人工智能专业实行按年收费,1、2年级为5625元/年,3、4年级15000元/年;
会计学(ACCA方向)除缴纳学费外,还需缴纳ACCA培训费(12000元左右/年)以及教材、考试等费用(随汇率会有波动),入学后单独缴纳;设计学类、
绘画专业11500元/年;舞蹈表演专业13225元/年;音乐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5000元/年;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五年平均53000元/年,第五年在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学习期间,按辛辛那提大学标准缴纳学费。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学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
第七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3-65103501,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在阳光高考平台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主页:
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cqdx19291012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CQU_Admission1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首招网
一、重庆文理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 重庆文理学院是二本大学,该校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
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5年4月学校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二、重庆文理学院简介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两校合并组建为渝西学院;2005年4月,学校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8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学校现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6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3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3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70余人;外籍教师(专家)30余人,外聘专家270余人;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来自俄罗斯、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110余人;与市内外10余所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研究生累计240余名。
学校现有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人选1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4人,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2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4人,重庆市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重庆市“*”人选4人,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2人,重庆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重庆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重庆市高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4人,重庆市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9人。有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
学校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开设了64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
农学、
法学等十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农林卓越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个,市级一流专业(培育)2个,市级特色专业10个、市级教学团队8个、市级精品课程13门、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学校有4个学科获批市级重点学科,2个学科获批市级重点培育学科。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17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学校
园林和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位居重庆市大学本科专业排行榜榜首,全国排名分列第5和第7,其中,园林专业跃升至“中国高水平专业”层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环境科学4个专业跃居重庆市大学本科专业排行榜前三甲,专业层次达到了“中国知名、区域一流专业”。2017年,学校获批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
学校围绕“建设应用型学科,开展应用研究,培养应用型人才,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进行了一系列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中华民族非物质
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在当代高校的构建与实践”获得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高校三标一体教育质量模型的探索与实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新时期我国学校德育工作的新走向”获教育部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二等奖,“师范新升本院校的转型发展与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获得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卓越教师“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入选“全国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受到教育部点名表扬。累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9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52项,市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50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66项。
学校与重庆高新区、九龙坡区、永川区、璧山区、大足区等全面建立了产学研战略联盟,与阿里云、百度、华为、腾讯、HTC、固高、东软国际等知名企业携手合作,着力共建华为网络与信息学院、固高
机器人工程学院、达瓦虚拟现实学院等一批产业学院,共建20余个校企合作实验班。学校与重庆京东方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200余家行业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建集教学、科研、生产一体化的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培养的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应用技能过硬、社会适应能力强,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肯定和欢迎。2012-2013年度,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4年评为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成为首批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16年,学校荣获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称号;2018年,学校百川兴邦众创空间成功获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环重庆文理学院创新生态圈为重庆市首批6所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之一。
学校紧密结合重庆市产业发展需求,以智能制造业为特色,聚焦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传感和医疗技术等领域,重点打造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创新靶向药物国际研究院、特色植物研究院、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目前,学校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创新靶向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微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等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拥有环境材料与修复技术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19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成4个市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近5年,学校科研项目持续增长,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1项,累计获得市级科研成果奖24项。同时,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大幅度增加,被SCI、SSCI收录400余篇,2018年1月,李洪雷博士在国际顶级学术刊物《Nature》上发表重要研究成果;获得授权专利300多项。学校利用地恩科技公司、国家级众创空间及国家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纳米银技术、抗ED和肺动脉高压一类新药(同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美国FDA临床批文)、脱毒生姜连作技术、猕猴桃良种脱毒工厂育苗技术等一批新技术成果正在进行转化和推广应用。主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重庆高教研究》和《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其中,《重庆高教研究》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2019—2020)、WAJCI世界学术期刊学术影响力指数统计源期刊、JST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来源期刊、SCD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先后同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波莫纳分校、俄罗斯伊万诺沃国立化工大学、马来西亚泰莱大学、马来西亚思特雅大学、泰国乌汶皇家大学、越南河内大学等10余所国外院校开展了师生交流、来华留学等项目。目前,重点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开展“2+2”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与意大利佩鲁贾大学开展师生交流项目。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重庆文理新药创新团队”凭借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抗ED和肺动脉高压一类新药开发”项目代表重庆夺得了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行业总决赛第一名。2016年,大尺寸柔性触控项目荣获首届全国智能制造(中国制造2025)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第一名;柔性触控团队、3D喷墨印刷电子团队分别获得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电子信息行业全国总决赛、先进制造行业全国总决赛第三名;新型环保材料创新团队获得2015年度全国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称号。2017年,柔性触摸显示项目荣获首届中国意大利创新创业大赛第二名。学校全方位改革、多角度创新、超常规发展的模式被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等媒体誉为“文理现象”,《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专题报道了我校转型发展成绩。
学校先后获得首批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教育网络示范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状、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近9年来,学校领导班子7次在重庆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并获得先进集体称号。
历经40余年的不懈追求和跨越发展,年轻而蓬勃发展的重庆文理学院正秉承“进德修业、博文达理”的校训,坚持“应用为本,管理创新,开放办学,特色发展”的办学思路,大力实施“顶天立地”发展战略,全面推动应用型深度转型发展,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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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首招网(https://www.szcphl.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一、学校概况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9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学校现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8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80余人;外籍教师(专家)20人,外聘专家300余人;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 2020年学校艺术招生专业有
广播电视编导、
音乐学(师范)、
舞蹈学、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和
动画七个专业。
2.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三、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规则
1.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份规定加(降)分的考生,投档和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市、区)的加分政策。
3. 艺术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
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2)音乐学(师范)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五、体检要求
1.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3. 报考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4. 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六、新生入学
1.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按学年制学费,艺术类4500-11500元/年。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 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人。
3. 因故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资助政策
1. 奖助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2.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当地教育
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出台了学费减免政策,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5. 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6. 新生入学后有困难新生入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办法,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能顺利完成学业。
八、其他
1. 本简章以《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最终公示内容为准,由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
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九、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023-49891968 49891969
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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